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承办单位
(一)分区赛
男子北区:2013年7月11日—18日在辽宁省阜新市举行;
男子南区:2013年7月11日—18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行。
女子北区:2013年7月8日—15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
女子南区:2013年7月8日—15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举行。
(二)排名赛
男子1—16名:2013年8月20日—27日在吉林省延边市举行;
女子1—16名:2013年8月20日—27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行。
三、参加单位及分组
(一)参加单位
北区:清华附中、西城区体校、天津市体校、河北省体校、保定市二体校、秦皇岛市体校、大同市体育运动学校、阜新篮校、沈阳市体校、鞍山市体校、丹东市体校、长春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哈尔滨市体校、烟台市体校、淄博市竞技体校、青岛市体育训练基地、济南市体校、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南区:郑州市体校、南阳市体校、焦作市业余篮校、上海市体校、卢湾区第一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徐汇区青少年体校、南京市中山东路体校、徐州市体校、苏州市体校、连云港市体校、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宁波市体校、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莆田体育运动学校、武汉市篮球学校、荆州市少体校、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竞体校、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东莞篮球学校。
四、运动员资格
(一)年龄规定:运动员必须是11--13周岁(即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以原始个人户口簿和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二)参赛运动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参赛时交验中国篮球协会统一制作的《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及参赛资格等级证》或《全国青少年篮球运动员竞赛证》。
(三)参赛单位须首先自查运动员骨龄,抵达赛区后运动员将再次接受骨龄检查。骨龄将以《中国青少年儿童手腕骨成熟度及评价方法》(简称中华05)标准判定,不合格者(骨龄超过实际年龄1.5岁以上)将取消参赛资格,赛区成绩册统一记载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凡在篮管中心注册时通过检查、或曾在2012年全国青少年比赛中检查合格者,均不再检测。
五、报名与注册
各队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分区赛网络注册报名工作; 7月20日前完成排名赛网络注册报名工作,超过报名时限将不予受理。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2名,运动员15名 ,只允许12名运动员赴赛区参赛。如赛前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15名运动员之内替换。
(二)报名方法:
1、将报名表加盖本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公章,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010-51696021;
2、登录中国青少年篮球注册管理系统http://basketballt.sportreg.org进行网上注册及报名,具体使用说明在中国篮协官方网站下载;
3、如有新注册运动员,需填写《青少年运动员首次报名申请表》,快递寄至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
4、将电子版报名表和运动员电子照片(近半年内免冠照,像素200×300)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青少部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须注明参赛单位及赛事名称。
(三)新注册运动员办理首次注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注:临时身份证不得办理注册,如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运动员户口本原件;
3、首次注册运动员1寸照1张;
4、缴纳竞赛证工本费8元/人。
(四)报到时间:分区赛男队报到时间为7月10日,女队报到时间为7月7日;排名赛报到时间为8月19日。
(五)男队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00元,女队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80元(不得收取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赛区负责接待16人,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
(六)凡报名参赛单位, 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15天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管理中心批准。否则,将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七)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在报名时向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管理部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八)本次比赛河北石家庄赛区将进行文化课测试,在该赛区参赛的球队需在报名时提交运动员就读年级,以便赛区安排考试。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
分区赛:每个分区按上年度比赛成绩分为A、B两组,各组进行单循环制比赛,排出小组名次。A、B两组的前四名编为C组;A、B两组的第五名及其以后的队伍编为D组。第一阶段比赛过的队伍不再进行比赛,其第一阶段成绩带入第二阶段。C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照积分排出第一至八名。D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照积分排出第九名及其以后名次。
排名赛:按照分区赛成绩北1、南1、北2、男2蛇形排列,分为A、B、C三组,各组进行单循环制比赛,排出小组名次。各组第1、2名编为D组;第3、4名编为E组;第5、6名编为F组。各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第一阶段比赛过的队伍不再进行比赛,其第一阶段成绩带入第二阶段,排出最终名次。
(二)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三)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四)特殊规定
1、每节比赛8分钟,第一、二节比赛按4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下时段比赛是上时段的延续,每队运动员前两节需分为A、B两组,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4分钟左右成死球的时候(避开罚球时刻,可为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的计时员鸣哨,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主裁判同意鸣哨后,双方换人。如某队由于伤病不足10人,由对方教练挑选队员上场比赛。临场裁判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由掷界外球开始下时段的比赛。
2、第二节与第三节之间休息3分钟。
3、男子使用7号比赛用球、女子使用6号球。(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由赛区提供)。
4、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半场人盯人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
(五)身体素质、技术测验:
测验项目标准、办法按照《中国青少年篮球训练教学大纲(2012版)》(13--14岁组)执行。身体素质、技术测验工作由技术代表、裁判长负责,赛区协助,具体项目另行通知。
(六)每队须有两种以上深浅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
七、决定总名次的办法
总名次根据总分排定,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在前者列前。总分=比赛得分+素质与技术达标得分+技术评定得分。
(一)比赛得分 =(队数 — 名次)×40%
(二)素质与技术达标得分 =(队数 — 名次)×30%
(三)技术评定得分=(队数 — 名次)×30%
八、奖励办法
(一)获得排名赛前12名队伍的运动员将颁发竞赛证书(总局提供)。
(二)身体素质、技术测验个人总分获前8名的运动员将颁发证书(赛区提供)。
(三)获得排名赛前3名队伍将颁发奖杯或奖状(赛区提供)。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办法执行。证书或奖状由赛区提供。
九、其它
(一)赛区秩序册以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管理部审核通过资料为准,运动员名单要附照片。
(二)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等材料(均要求用A4纸并打印三份)报给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管理部,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青少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赛区需安排一次由裁判长主讲的《篮球规则》讲解课。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14层1420房间
邮编:100062
电话:010-51696020
传真:010-51696021
联系人:张柯、曹燕飞
网址:http://www.cba.gov.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